「中小企社會關懷獎」(2008/09年度) * 該獎項只從2005/06年度至2008/09年度頒發 | ![]() |
嘉許中小企*與非牟利慈善機構的緊密伙伴合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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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獲頒「傑出伙伴合作計劃獎」之中小企*將同時獲頒「中小企社會關懷獎」
評選程序(完全採納「傑出伙伴合作計劃獎」的準則及評核方式)
合符資格的候選公司/機構須經過以下評選程序:
第一階段 | 由「商界展關懷」計劃督導委員會進行初選 | 2008年9月下旬至10月初 |
第二階段 | 與通過初選的候選公司 / 機構會面 | 2008年10月中至11月中 |
第三階段 | 由社會賢達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複選 | 2008年11月中 |
最後階段 | 進入最後評審的公司 / 機構候與評審委員會面 | 2008年11月下旬 |
評審團準則
持續地滿足社區需要
- 計劃針對具體而特定的社區問題。
- 計劃所提出的方向與公司及機構的長遠宏願或企業宗旨相符。
- 伙伴間彼此確認及共同承擔的清晰目標。
- 計劃為社區帶來具體正面的效益。
計劃形式具創意
- 計劃的形式及內容有針對問題、並可達成預期目標。
- 計劃通過不斷評估,發掘創新和更簡潔的方式,應付不時改變的環境。
- 有關伙伴計劃涉及多元化的合作模式(例如員工參與、物資捐贈等等)。
伙伴皆積極參與
- 伙伴確保雙方管理層支持並積極參與計劃的推行。
- 伙伴在備忘錄之類的文件中清晰羅列雙方的角色及責任。
- 伙伴建立有效的管理,確保合作計劃達到預期的目標。
彼此致力維繫合作關係
- 伙伴間彼此尊重,並肯定對方的專長。雙方提供互惠的益處。
- 伙伴間維持恆常及開放的溝通。
- 伙伴具共同遵守的道德及行為準則。
- 伙伴對彼此期望有清楚共識。
- 伙伴對表揚合作伙伴的方法及水平具相同理解。
帶來更廣闊充裕的資源
- 伙伴積極尋求個人或團體的協助,取得計劃所需的支援及指引。
- 伙伴積極與社區團體及政府部門建立網絡,讓計劃得到更廣泛的社區資源和支持。
- 伙伴不時向相關人士,如員工、僱客等,介紹合作計劃,爭取他們的支持。
- 伙伴主動發掘非金錢的捐助,以增加計劃所得到的支持。
鼓勵員工參與
- 伙伴在策劃合作計劃時致力推動員工的參與。
- 伙伴積極推動員工及義工參與,並為他們提供多元的參與和付出的途徑。
- 伙伴清楚向員工解釋有關在辦公時間內參與義工服務及籌款活動有關的政策。
- 伙伴投入足夠資源,確保員工參與得以持續發展及有效管理。
*凡在香港從事製造業而聘用少於100人;或從事非製造業而聘用少於50人的公司均被界定為中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