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由個人著手
01.08.2005
香港城市大學及深圳大學合辦的「大學生領導才能研討會」,邀請了來自不同地區的三十二間大學百多名學生參與,在為期八日的行程中穿梭深港兩地,互相交流。論壇是研討會其中一個項目,題目為「未來領袖肩負的社會責任」。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方敏生於論壇上指出,可持續發展是指在經濟發展上,各人都需要同時考慮從環境著手,例如減少廢物生產、多循環再用物資、關心家庭、積極參與社會及消除歧視等。
另一位講者為公益企業的創辦人兼行政總裁馬夏邐。她認為要企業負上社會責任,一定要令他們明白履行社會責任的好處。她指出,大部分香港企業都以為履行社會責任,就是等同捐獻,但其實這樣只能帶來有限的曝光率,而且有實際的經濟損失,這未必是企業股東所期望見到的。更實際的做法是將企業社會責任融入營運及生產等過程,最後使企業得到最好的回報。
要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可從不同方面入手,例如企業能合理地對待員工、懷孕員工可得完整的產假而不受歧視、給予員工安全如意的工作環境,這些都已是其中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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